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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是常用的方法之一。然而,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复杂,其中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存在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为了更准确地评估企业价值,需要对这些特殊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的分析、调整和处理。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中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分析调整原则和处理方法。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中与核心经营业务无关的资产,这些资产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收益或具有一定的价值。例如,企业持有的闲置土地、房产,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长期投资等。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核心经营业务无关的负债。常见的非经营性负债包括企业为非经营目的而产生的借款,如为购置非经营用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等。
溢余资产是指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超出维持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资产。例如,企业持有的过量现金、闲置的设备等。
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应重点关注与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需要判断其与企业未来收益的相关性。只有与企业未来收益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资产和负债,才应纳入评估考虑范围。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应能够从企业的核心经营资产和负债中分离出来。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评估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同时单独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价值。
在评估过程中,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分析调整应与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假设和方法保持一致。例如,如果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应确保对这些特殊资产和负债的处理方式符合收益法的原理。
单独评估法:对于具有独立价值的非经营性资产,如闲置土地、房产等,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成本法等)单独评估其价值,然后将评估值加到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中。
剥离法:如果非经营性资产与企业核心经营业务完全无关,且对企业未来收益没有影响,可以将其从企业资产中剥离,不纳入企业价值评估范围。
单独扣除法:对于非经营性负债,应单独评估其金额,并从企业整体价值中扣除。例如,为购置非经营用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应在计算企业价值时予以扣除。
忽略法:如果非经营性负债金额较小,对企业价值评估结果影响不大,可以忽略不计。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谨慎判断是否符合忽略的条件。
调整现金流法:对于溢余资产,如过量现金,可以通过调整企业未来的现金流来处理。例如,将过量现金产生的收益纳入企业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或者将过量现金从企业资产中扣除,相应调整企业的投资回报率等参数。
单独评估法:与非经营性资产类似,对于具有独立价值的溢余资产,也可以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单独评估其价值,然后将评估值加到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中。
假设某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发现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情况:
下面我们按照上述分析调整原则和处理方法来进行处理:
评估人员决定采用单独评估法对闲置土地进行处理。首先,评估团队收集了周边类似土地近期的交易案例,包括土地面积、位置、用途等信息。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比较和修正,确定采用市场法评估该闲置土地的价值。最终评估结果显示,该闲置土地的价值为500万元。在计算企业价值时,将这500万元加到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中。
对于为购置闲置土地而产生的负债,采用单独扣除法。评估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沟通,获取了详细的借款合同和还款记录,确定尚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共计约170万元。在计算企业整体价值时,将这170万元从企业整体价值中扣除。
采用调整现金流法处理过量现金。评估人员先分析了过量现金产生的原因和未来的使用计划。由于企业短期内没有重大投资计划,预计这些过量现金将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在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时,将每年300万元×0.3% = 0.9万元的利息收益纳入企业未来现金流预测中。同时,将过量现金300万元从企业资产中扣除,并相应调整企业的投资回报率等参数。经过调整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更能准确反映其核心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在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中,合理分析调整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是确保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关键。通过遵循相关性、可分离和一致性原则,采用适当的处理方法,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同时合理考虑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从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这些原则和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评估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