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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允价值计量在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广泛应用,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成为评估行业的重要领域。实践中,评估机构可能出具“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但二者的差异常被忽视。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评估法》及监管要求,从估值依据、程序、内容、方法及法律责任五个维度展开分析,揭示二者的核心区别与共性,为规范执业提供参考。
评估报告:需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等法定准则,同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报告:无统一准则约束,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委托方约定,灵活性较高。
评估报告:必须履行现场调查、资料核查、参数验证等8项法定程序,程序受限可能影响报告出具。
估值报告:程序可与委托方协商调整,但需确保关键数据真实性(如资产权属、经营资料),程序受限需充分披露影响。
评估报告:包含14项法定要素(如声明、假设、方法、参数等),格式及披露深度由准则明确规定。
估值报告:内容灵活,重点披露估值技术、假设合理性及参数分析,但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二者均以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为核心,衍生方法(如实物期权定价)的选择需结合会计准则要求,差异较小。
评估报告:违反《资产评估法》《证券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估值报告:虽不强制遵循法定准则,但涉及证券服务时仍受《证券法》约束,虚假陈述或重大失实同样可能触发法律责任。
强化风险意识:无论是评估报告还是估值报告,均需确保估值结论的客观性与合规性,避免因程序简化或假设滥用引发法律风险。
深化跨专业协作:与企业管理层、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确保估值范围、方法与会计准则一致,提升财务信息可靠性。
关注监管动态:遵循《中央企业估值报告审核指引》等最新监管要求,严格履行内部质量控制,防范财务造假连带责任。
评估报告与估值报告虽在形式和部分程序上存在差异,但其服务于财务报告的核心目标及法律责任本质一致。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评估机构需以专业能力为基础,以合规执业为底线,为资本市场提供真实、可靠的价值评估服务。
[1] 赵林。评估机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和估值报告分析 . 中国资产评估,2024.
[2] 中国证监会. 2023 年度证券资产评估分析报告 . 2024.
[3]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 公允价值计量》. 财政部,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