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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评估中,传统 “年末折现”(假设现金流年末集中发生)常与企业实际经营矛盾 —— 多数企业现金流均匀分布于年内。《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20〕4 号)明确:“当评估对象现金流在年度内均匀分布时,可采用年中折现”。期中折现期的核心,是将 “时点现金流” 修正为 “期间现金流”,提升估值精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收益法中整年及非整年期中折现期的计算方法,并结合案例进行详细解析。
整年期中折现期的计算基于一个基本假设:收益在年度内均匀发生。对于第n年的收益,期中折现期的计算公式为:
期中折现期 = n - 0.5
以2025年1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为例:
2025年折现期:按照公式,n=1,因此折现期为1-0.5=0.5年。这意味着2025年的预期收益将被折现0.5年来反映其现值。
2026年折现期:n=2,折现期为2-0.5=1.5年。这里的计算逻辑是,2026年的收益在年中产生后,还需要折现1.5年才能到达评估基准日。
2027年及以后年度:依此类推,每年的折现期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年。例如,2027年的折现期为3-0.5=2.5年。
这种计算方法的核心在于,它假设收益均匀分布在每年的中期,从而使得折现期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收益的时间价值。
非整年期中折现期的计算相对复杂,因为它需要根据具体的收益期间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计算逻辑:
首年折现期计算:首年折现期 = 收益月份 / 12 / 2。其中,“收益月份”是指从评估基准日到收益起始日之间的月份数。
次年折现期计算:次年折现期 = 首年折现期 * 2 + 1/2。
下年折现期计算:下年折现期 = 次年折现期 + 1。
后续年度折现期计算:从下下年开始,每年的折现期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依次加1。
非整年期中折现期的计算需要更加细致地考虑收益的实际发生时间,以确保折现期的准确性。
某企业预计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收益100万元,2026年全年产生收益200万元,2027年全年产生收益3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折现率为10%。
2025年折现期:收益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6个月。按照公式,2025年的折现期为6/12/2=0.25年。
2026年折现期:次年折现期 = 首年折现期 * 2 + 1/2 = 0.25 * 2 + 0.5 = 1年。
2027年折现期:下年折现期 = 次年折现期 + 1 = 1 + 1 = 2年。
2028年折现期:在2027年的基础上加1,即2 + 1 = 3年。
2025年收益现值:100 / (1 + 10%)^0.25 ≈ 96.08万元。
2026年收益现值:200 / (1 + 10%)^1 ≈ 181.82万元。
2027年收益现值:300 / (1 + 10%)^2 ≈ 247.93万元。
2028年收益现值:400 / (1 + 10%)^3 ≈ 300.53万元。
通过以上计算,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年份收益的现值,从而为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准确计算期中折现期是收益法评估中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与可靠性。无论是整年还是非整年的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收益时间和评估基准日进行细致的分析与计算,以确保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