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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评估需 “反映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而总部费用若与子公司业务存在实质关联,应纳入评估范围。
收益法评估需完整披露成本费用预测过程,其中包括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等关键参数。总部管理费用作为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配与否直接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分配必要性
母公司承担管理职能:若母公司履行对子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统筹等职能,其管理费用应视为集团整体运营成本。例如,某集团公司通过统一采购、共享 IT 系统降低子公司成本,此类费用需合理分摊至各业务单元。
业务协同性:母子公司业务高度关联时(如产业链上下游),合并口径收益法需纳入总部费用,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
不分配情形
控股型母公司:若母公司仅为投资平台,不参与子公司经营(如财务投资型企业),其管理费用属于非经营性支出,应单独列示或作为溢余资产处理。
部门业绩考核:在计算分部收益时,总部费用通常不纳入分摊范围(如经济增加值考核),因其属于不可控成本。
案例背景: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 804.84 亿元收购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等四家股东持有的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涉及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核心资产注入。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2) 第 6206号)。
总部管理费用分摊方案:母公司(中国三峡集团)管理费用总额为 42.5 亿元,具体分配如下:
战略规划费用:按子公司资产规模占比分配(水电 60%、风电 25%、光伏 15%);
财务共享服务费用:按营收占比分配(水电 75%、风电 18%、光伏 7%);
法律合规费用:按员工数量分配(水电 55%、风电 30%、光伏 15%)。
清洁能源板块敏感性测试结果:
方案一(分摊全部总部费用):估值 3,865 亿元;
方案二(仅分摊财务共享费用):估值 4,210 亿元。差异主要源于水电板块因资产规模大承担更多战略规划成本。
监管审核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在《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 (2022) 328 号)中明确,费用分摊符合 “合理区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 要求。
总部管理费用的分摊需结合企业组织架构、业务模式及评估目的:
功能性集团:应通过科学方法(如资产规模、营收占比等)分摊费用,提升评估精度;
投资型集团:保持费用独立性,避免因不合理分摊扭曲评估结果;
政策遵循:严格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确保分摊规则与监管要求一致。
总结而言,合理分摊总部费用是提升评估客观性的关键,需以 “精准反映业务实质” 为原则,兼顾合规性与实操性。
案例链接:
重组实施进展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注:本文案例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企业公告及监管文件,具体内容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