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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作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特殊负债项目,其评估需要结合会计处理规则与评估方法特性。本文将从评估方法选择、所得税影响、义务履行状态等维度解析递延收益的评估要点。
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若工程尚未完工,按账面值确认评估值;若工程已完工验收,评估值按资产剩余寿命期对应价值确认。
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评估值仅保留所得税;用于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按相关费用期间对应价值确认评估值。
将递延收益评估值作为非经营性负债加回,其评估值需与资产基础法保持一致。
政府补助若确认为不征税收入,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补偿的递延收益评估值为零。
涉及不征税收入对应所得税计算时,不应扣除相关支出费用及资产折旧、摊销。
若义务已履行,款项后期无需支付且所得税已先期支付,递延收益评估为零,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也为零。
若所得税未支付,按递延收益余额与企业所得税率乘积估算评估值。
获取递延收益评估申报明细表
查阅相关补助文件或合同协议
抽查递延收益的初始记账凭证
核对计算相关递延收益摊销明细表
步骤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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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据复核 | 核对明细表与总账、报表一致性 |
2. 文件审查 | 检查政府补助文件的计算规则与条件 |
3. 凭证抽查 | 验证初始记账凭证的完整性 |
递延收益的评估需综合运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重点关注政府补助性质、所得税处理规则及义务履行状态。通过规范评估流程、强化政策合规性审查,可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为企业价值评估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