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背景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芯片行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本次评估聚焦于一家在芯片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 —— 北京某芯片企业,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准确衡量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潜在的股权转让交易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企业概况
北京某芯片企业成立于 2000 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在显示芯片设计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三、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北京某芯片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一)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企业未来的收益,并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来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具体步骤如下:
预测未来收益:基于北京某芯片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市场地位、技术优势以及未来发展规划,预测其未来五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
计算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确定折现率: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E 为权益的市场价值,D 为债务的市场价值,V 为企业的总价值,Re 为权益资本成本,Rd 为债务资本成本,Tc 为税率。
计算企业价值:将未来五年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并加上永续期的价值,得到企业的整体价值。再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具体步骤如下:
选择可比公司:选取与北京某芯片企业处于同一行业的四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分别为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和 D 公司。
计算价值比率:计算可比公司的企业价值与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的比率(EV/EBITDA)。
调整价值比率:根据北京某芯片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营业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营业收入增长率等方面的差异,对价值比率进行调整。
确定企业价值:将调整后的价值比率应用于北京某芯片企业的 EBITDA,得到其企业价值。再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四、评估过程
(一)收益法评估过程
1.未来收益预测
营业收入: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北京某芯片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762,30 万元、943,53 万元、1,037,88 万元、1,089,78 万元和 1,089,78 万元。
营业成本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营业成本分别为 452,67 万元、563,29 万元、619,62 万元、650,60 万元和 650,60 万元。
税金及附加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36 万元、45 万元、50 万元、63 万元和 67 万元。
销售费用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销售费用分别为 16,372 万元、19,309 万元、21,435 万元、21,767 万元和 21,767 万元。
管理费用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管理费用分别为 26,809 万元、31,526 万元、35,175 万元、35,353 万元和 35,353 万元。
研发费用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72,674 万元、86,228 万元、96,135 万元、97,487 万元和 97,487 万元。
财务费用 :预计 2022 年至 2026 年,财务费用分别为 3,549 万元、4,238 万元、4,595 万元、4,794 万元和 4,794 万元。
2.自由现金流量计算
以 2022 年为例,计算自由现金流量 :
自由现金流量=189,93+3,106+814×(1−15%)−145−76,023=117,822万元
同理,计算 2023 年至 2026 年的自由现金流量,分别为 138,31 万元、216,81 万元、256,78 万元和 260,54 万元。
3.折现率确定
无风险收益率 :2.97%(10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贝塔系数(β):1.04(通过可比公司数据计算得出)。
市场风险溢价 :7.24%(通过沪深 300 指数测算得出)。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5%。
权益资本成本(Re):13.00%(通过 CAPM 模型计算得出)。
债务资本成本(Rd):4.24%(企业付息债务的综合年利率)。
折现率(WACC):12.86%。
4.企业价值计算
将未来五年的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并加上永续期的价值,得到企业的整体价值为 1,658,09 万元。
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 19,208 万元,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3,505 万元。
(二)市场法评估过程
1.可比公司选择
2.价值比率计算
3.价值比率调整
4.企业价值确定
北京某芯片企业的 EBITDA 为 238,49 万元,应用调整后的价值比率,得到企业价值为 2,548,69 万元。
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 19,208 万元,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67,31 万元。
五、评估结论
通过收益法和市场法的评估,北京某芯片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 203,505 万元和 266,731 万元。考虑到收益法能够更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结果,即北京某芯片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3,505 万元。
六、总结
本次评估通过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北京某芯片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203,505 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 266,731 万元。最终采用收益法的结果,反映了北京某芯片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评估为潜在的股权转让交易提供了科学、可靠的参考依据。